广西博白:乡村的年味儿越来越浓******
本报驻广西记者 宾 阳
腊月迎春,桂东南乡村的年味越来越浓。1月5日晚,六万大山西麓、千岛湖东岸,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江宁镇长江村锣鼓喧天、载歌载舞、热闹非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文艺演出正在这里举行。
有一股力量催人奋进
当晚的节目丰富多彩,独唱、舞蹈、杂技、小品、快板等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深受村民喜欢。“特别是采茶戏小品《三下跪》,讲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让我非常感动。”长江村村民李阿姨有感而发。
《三下跪》讲的是养羊专业户刘济源对偷羊村民李中田的谅解并提供就业机会的故事。博白县采茶剧团团长吕光东说:“守法、孝顺、包容互助、坚定理想信念和奋发图强,是该作品展现给观众的主题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下跪》正是根据长江村发生的故事而创作的。刘济源的生活原型是长江村土生土长的“80后”刘入源。近年来,刘入源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1500户贫困户养殖黑山羊脱贫致富,户均年增收2万元以上。与此同时,刘入源热心公益,2017年起,每年捐助120万元,用于扶贫帮困。2018年以来,刘入源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十佳农民”等称号,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自己的经历被搬上文艺舞台,是乡亲们的信任、社会的认可,我更觉责任重大。”刘入源表示,今后要不断创新模式,把特色产业做强做大,推动乡村振兴,让更多的乡亲发家致富。
把欢乐送到村头巷尾
“《秋意》《心之愿》两个舞蹈节目美到醉人。”1月4日晚,博白县的文化惠民演出在水鸣中学举行,喜欢舞蹈的初三学生李美琳说,“看到精彩的演出,学习疲劳感立马烟消云散。”
“通过下乡演出,我们更了解基层,更清楚观众喜欢什么节目,对创作很有帮助。”李开贵是博白县采茶剧团的年轻舞蹈演员,他认为,基层舞台是一个实打实的练功坊、大学校。
水鸣中学教师宾业菊表示,演职人员下午就来搭台了,晚上演完还要拆运,加上天寒地冻,演职人员好辛苦,“基层群众的欢乐当中饱含艺术工作者的汗水”。
“虽然辛苦,收获也是满满的。”身兼演员和主持人的黄一苹感慨地说,从2017年至今,她主持文化惠民演出已经有200多场。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演出中下起了雨,很冷,演员们坚持演出,观众一个也没走,撑着雨伞看完演出。“结束后,乡亲们送来了姜糖水,并感谢演员们冒雨表演精彩节目。那一刻,我们感动得泪流满面。”黄一苹说。
按照计划,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博白县2022年文化惠民文艺演出共38场,由博白县采茶剧团艺术中心组织举行,在全县28个乡镇的乡村、社区和学校巡演。
“演职人员白天在县城上班,下班后到相关乡镇村屯演出,持续近3个月。”吕光东表示,有时候去一些偏远的乡镇,路程较远,演出后回到县城,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在节目方面,博白县的文化惠民演出注重基层群众喜闻乐见、文化传承、艺术欣赏和生活科技普及,兼顾艺术性、娱乐性、正能量和政策宣传,提高乡村群众参与热情。
乡村振兴需要文化振兴,需要把文化发展成果带到基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群众文化自信。“把欢乐送到村头巷尾,让艺术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融入生活。”吕光东说。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博白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全县常住人口近200万,近六成在农村。在乡村振兴中推动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任重道远。
“除了县采茶剧团艺术中心承担的文化惠民主题演出,全县还有70多个民间文艺团体,每年到各个村屯演出数千场次。”博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庞剑表示,其中,大部分演出被列入政府扶持范围,每场补贴2000元至3000元。执行过程中实施抽查机制,调查演出的群众满意度,并据此协调演出团队,确保演出质量。
水鸣联合采茶戏团目前有11人,以演出桂南采茶戏为主,剧目多为《吕蒙正》《董永卖身葬父》等古装剧,每年演出近300场。该团的骨干演员梁振业表示,政府补贴可以解决剧团部分开支,更重要的是激发民间艺人创作和演出的热情,不断提高节目质量。
博白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桂南采茶戏是该县代表性民间戏曲艺术。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当中,博白县采茶剧团改制成立县采茶剧团艺术中心、县民间文化艺术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并在各乡镇成立30个艺术培训中心。2015年起,博白县与广西艺术学校合作,委托办班培养采茶戏和杂技人才,培养对象均为各艺术培训中心发现的好苗子。几年来,一批又一批青年艺术人才从学校毕业回到县里,队伍日益壮大。
青年演员覃福友2015年被选送到广西艺术学校学习戏曲专业,2018年毕业回来之后,他参加了新编排的大型桂南采茶戏《绿珠女》《八桂先锋朱锡昂》等剧目排演,表现出色。如今,覃福友已成为采茶剧团独当一面的年轻骨干演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丰富精神食粮和重要保障。”庞剑说。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